標別: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3,078 ㎡931.1 坪 | 10000分之65 | 7,280,000 元 |
建物6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695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九樓之1導航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1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110.88 ㎡33.54 坪 | 全部 | 2,160,000 元 |
| 2 | 751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3,054.21 ㎡923.9 坪 | 10000分之53 | 320,000 元 | |
| 3 | 817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6,624.29 ㎡2,003.85 坪 | 10000分之46 | 1,200,000 元 | |
| 4 | 696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九樓之2導航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1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100.08 ㎡30.27 坪 | 全部 | 2,000,000 元 |
| 5 | 751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3,054.21 ㎡923.9 坪 | 10000分之47 | 280,000 元 | |
| 6 | 817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6,624.29 ㎡2,003.85 坪 | 10000分之43 | 1,120,000 元 |
- 保證金
- 2,872,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4月28日現況調查時,編號1、4建物打通目前無人使用,有積欠管理費;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3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72,000元。應買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依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共同投標人得領回保證金時,應提出聯名帳戶匯款受領發還,請共同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確定得否開立聯名帳戶。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據管理室主任稱尚有二個停車位使用權(B4編號1、2號),惟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請應買人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並自行查明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上開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標別: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3,078 ㎡931.1 坪 | 10000分之31 | 3,600,000 元 |
建物3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712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十二樓之2導航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1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100.08 ㎡30.27 坪 | 全部 | 2,000,000 元 |
| 2 | 751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3,054.21 ㎡923.9 坪 | 10000分之48 | 280,000 元 | |
| 3 | 817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37地號 | 6,624.29 ㎡2,003.85 坪 | 10000分之43 | 1,040,000 元 |
- 保證金
- 1,384,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4月28日現況調查時,建物目前無人使用,有積欠管理費;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84,000元。應買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依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共同投標人得領回保證金時,應提出聯名帳戶匯款受領發還,請共同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確定得否開立聯名帳戶。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據管理室主任稱尚有一個停車位使用權(B3編號6號),惟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請應買人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並自行查明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上開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標別:3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1302地號 | 2,495 ㎡754.74 坪 | 100000分之482 | 4,88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1077 | 高雄市苓雅區中東街185號二十三樓之2導航基地: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1302地號 | 33層樓鋼骨鋼筋混凝土造 | 147.82 ㎡44.72 坪附屬:陽台16.73,雨遮4.09 | 全部 | 9,200,000 元 |
| 2 | 21132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1302地號 | 22,155.02 ㎡6,701.89 坪 | 100000分之467 | 5,600,000 元 | |
| 備考含停車位編號地下五層72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76 | ||||||
- 保證金
- 3,936,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4月29日現況調查時,債務人自用並稱有白蟻,有積欠管理費;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936,000元。應買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依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共同投標人得領回保證金時,應提出聯名帳戶匯款受領發還,請共同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確定得否開立聯名帳戶。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請應買人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並自行查明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上開事宜。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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