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龜山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珩股 114司執字第146889號

應買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31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69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大埔段 小段 669-2號

    面積: 119 坪

  • 土地

    大埔段 小段 822號

    面積: 7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標的物現況為:669-2土地現況為菜園、822土地現況 為雜樹林。 二、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且未查有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9,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各利害關係人對該第三人是否有優先承買權 發生爭執時,就此須(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 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五、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本院業將查詢所得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 計劃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 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 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 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七、刊登於新聞紙或網際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不符時, 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