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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法拍屋|新北市新莊區民本街8號三樓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和股 114司執字第16464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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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光明段 小段 184號
面積: 180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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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新莊區民本街8號三樓
面積: 24.5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無人應門,經鄰居稱本件標的現住年長男子,應為租客。另經員警查訪 本件標的,為租客占有使用中,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函附房屋現況調查表可考。 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 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係拍賣執行標的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 點交。 二、本件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須相當 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 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所繳保證金始無息退還,請投標人注意。 三、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以外觀勘察尚無發現嚴重漏水之情 事、未發現有凶宅等情;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 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 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 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四、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 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 勿參與投標應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