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正股 114司執字第16800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2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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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庫段 小段 126號
面積: 2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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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庫段 小段 142號
面積: 3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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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庫段 小段 157號
面積: 51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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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庫段 小段 163號
面積: 5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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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庫段 小段 166號
面積: 69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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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庫段 小段 169號
面積: 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土地狀況如下:編號1、 6土地為空地,編號2土地有木造平房(無門牌)坐落、部分為空地,編號3土 地部分種植果樹、部分堆置廢棄雜物,編號4土地有門牌土庫一街22巷29號 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編號5土地有門牌土庫一街22巷33號建物坐落。 二、本案會同地政人員現場指界時,土地現況如下:編號1、2土地為空地,編 號3土地為雜樹林、部分果樹,編號4、6土地有數棟建物坐落,編號5土地 部分巷道、部分有土庫一街22巷33號建物坐落。 三、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作物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均不在本件拍 賣範圍內,應買人請務必再為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0,000元。 四、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應就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拍定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五、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3司執129300號)第4次底價。 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八、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十、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14日下午3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 四號標匭內。正股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正股 第五頁01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