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忠股 114司執字第171725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吳厝南段 小段 851號
面積: 441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吳厝南段 小段 852號
面積: 1283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0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吳厝南段 小段 861號
面積: 234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3,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目前共有人整地中,上有多座墳墓坐落。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定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八、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3,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目前共有人整地中,上有多座墳墓坐落。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定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八、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標別: 3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5,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目前共有人整地中,上有多座墳墓坐落。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定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八、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忠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