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蘭股 114司執字第17497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6,078,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下橋子頭段 小段 231-1號

    面積: 6510 坪

  • 建物

    臺中市南區工學二街151巷21號2樓之2

    面積: 23.6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附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7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24,000元。 四、本件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之。 五、依據查封筆錄、第三分局房屋現況調查表及職務報告記載,大樓管理人及債務人之母均表示本件拍賣建物現 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若無其他特殊情事,本件拍定後點交之。 六、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 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七、至本件拍賣建物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則未據債權 人、債務人提及,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 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 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蘭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