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梅股 114司執字第182221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高簡段 小段 1191號

    面積: 43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76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玉高段 小段 767號

    面積: 1395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44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埋伏坪社段 小段 18-19號

    面積: 4068 坪

標別:4

拍賣日期

115/07/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44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臺中市東勢區福隆街59巷5號

    面積: 53.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備註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 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元。 四、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拍賣土地未臨路,位於圳溝邊斜坡,且為河川區用地,請應買人注 意。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備註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 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6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1,000元。 四、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土地查封時為雜木林,未臨路,且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 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別: 3

標別:3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備註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 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5,000元。 四、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土地查封時為雜木林,未臨路,且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 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地,適用林業用地等相關規定,請應買 人注意。 標別: 4

標別:4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
備註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 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5,000元。 四、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建物查封時,以信箱為界分左右兩間,兩間均出租他人,僅口頭承租無租約。惟據警 方紀錄,面對信箱左邊之房間,前承租人之友人於民國113年12月25日於租屋處猝死,死因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僅拍賣建物,土地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如 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另本件部分建物占用鄰地,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 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 04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5 股 別:梅股 06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