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正股 114司執字第19595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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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166巷18弄18號未登記部分
面積: 16.4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1740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經敲門無人回應,經鎖匠開鎖入內,現無人居住,亦無水電, 建物外觀為2層樓建築物,一層外牆為磚石墻,二層外牆為鐵皮;屋內堆滿雜物,另有木板、冰 箱、馬達、螢幕、飲水機等堆置,二樓為空屋,放置床鋪。本件僅拍賣建物,基地不在本次拍 賣範圍,據債權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陳報,系爭執行標的坐落莒光段473、473-1及473 -2地號土地,上開土地均為國有土地,其坐落權源屬無權占用。 二、1740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4年12月30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461859 28號函,1740建號建物為整幢違建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期分類處理,列管拆除,請應買人注 意。面積以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114年11月28日北市建地測字第1147015647號函檢送之建物測 量成果圖為準,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 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四、本件係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 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2,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