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中市大甲區法拍屋|臺中市大甲區水源路452巷37弄1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冬股 114司執字第19702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60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文化段 小段 1018號

    面積: 27 坪

  • 土地

    文化段 小段 442號

    面積: 3 坪

  • 建物

    臺中市大甲區水源路452巷37弄18號

    面積: 28.3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1018地號):455萬元。 土地2(442地號):65萬元。 建物1(168建號):75萬元。 建物2(1166建號):65萬元。 合計:660萬元。 保證金:198萬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拍定後點交。據在場人稱,房屋有嚴重漏水之情形。 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 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四、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有部分建物坐落鄰地(地號442)上,建物面積8.71平方公尺未辦理扣 除,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鄰地所有人主張拆 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冬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