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中市北區法拍屋|臺中市北區五順街3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四股 114司執字第214444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6,16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26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水源段 小段 240-14號

    面積: 5.14 坪(17 平方公尺)

  • 建物

    臺中市北區五順街30號

    面積: 64.81 坪(214.25 平方公尺)

  • 土地

    水源段 小段 237-43號

    面積: 21.78 坪(72 平方公尺)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80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0000分之622

公告日期

2026-08-26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錦村段 小段 290-1號

    面積: 209.94 坪(69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000分之622

  • 土地

    錦村段 小段 290-27號

    面積: 13.31 坪(4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000分之622

  • 建物

    臺中市北區金龍街36巷2號3樓之3

    面積: 20.57 坪(68.0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000分之622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16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51,000元。 四、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費用 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區內第二種住宅區。 七、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稱拍賣標的現出租予祥園有限公司作為靈位會 館使用,租期自112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五樓有牌位及塔位,禮儀人員稱有些暫放 一年,至於有無永久放置者不清楚,拍定後不點交。 八、7997建號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 險。 九、增建部分與主建物併同查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且如有占用鄰地之情事,拍定人、應買人、承受人均應自行解決,本院不代為處理。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40,000元。 四、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費用 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地號290-1為都市計畫區內第二種住宅區;地號290-27為都市計畫區內第 一種商業區。 七、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建物為債務人家屬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情事,拍定 後點交。 八、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有無停車位或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 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 03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4 股 別:四股 05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