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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潭子區法拍屋|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137巷23號一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愛股 114司執字第216577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30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8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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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興華段 小段 814號
面積: 99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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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137巷23號一樓
面積: 22.1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至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牆壁有些許裂痕,浴廁 管路因樓上漏水而滲出,目前已修復,積欠數月管理費。依地政人員測量結果主建物旁原 登記平台位置,已搭建圍牆將該空間與室內相連,屋前有採光罩,屋內有夾層,均屬增建 即暫編1606建號部分,增建部分無獨立之出入口。677建號及1606建號部分,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編號2建物(暫編1606建號)為編號1建物(677建號)之增建,並未辦理建築物所 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 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8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64,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814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第一之二種住宅區。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02 函 稿 代 碼:5.12.2 拍賣公告(特別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愛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