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頭份市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溫股 115司執助字第00007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3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尖下段 小段 757號
面積: 107.08 坪(35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3月2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鐵皮建物。 二、上開土地上之鐵皮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 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7,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