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二林鎮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莊股 115司執助字第00060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0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香田段 小段 825號

    面積: 837.92 坪(2770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地政人員指稱:查封土地現為稻田,有臨路。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登記。 五、本件拍賣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 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 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記。 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地發展重劃區之土地,適用農地重劃條例第5 條之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一、出租耕地之承租人。二、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三、毗連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 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 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 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七、依地政函文:本件拍賣土地登記面積(2770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約2876平方公尺)不符, 且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面積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以土地現況拍賣,當事 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 第三頁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1 股 別:莊股 02 擬 判:擬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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