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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法拍屋|南安路771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孝股 115司執助字第000658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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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4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22

拍賣標的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442 南安路771號基地:南投縣埔里鎮忠實段653-17地號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005層 236.63 ㎡71.58 坪一層 36.34、二層 19.96、三層 48.38、四層 48.38、五層 48.38、屋頂突出物 19.44、騎樓 15.75附屬:陽台:15.90平方公尺 全部 4,864,000 元
備考陳○○即陳○○即陳○○即陳○○
2 442-2 南安路771號基地:南投縣埔里鎮忠實段653-17地號 住家用、RC造 51.26 ㎡15.51 坪二層 16.38、六層 34.88 全部 544,000 元
備考陳○○即陳○○即陳○○即陳○○、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本建物總面積51.26平方公尺,其中51.26平方公尺占用鄰地
保證金
1,08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二)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無設定他項權利。

(三)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442建號建物有增建(經編定為442-2建號),坐落埔里鎮忠實段653-17地號土地上。442建號建物為透天厝,增建部分均與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口。建物隔成數間房間,均設立電子鎖。再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442、442-2建號建物現分間分租予第三人,建物原係土地所有權人林○○所有,之後贈與給債務人,建物現由林○○管理並出租與第三人等語。拍賣之建物現為第三人占有使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四)經本院調閱本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353號卷,建物坐落之653-17地號土地所有人林○○曾具狀表示,本件拍賣442建號建物與其坐落之基地653-17地號土地,原同屬林○○所有,嗣其將建物單獨移轉於債務人,經本院調閱土地建物異動索引查證屬實。依民法第425條之1第1項規定,推定在建物得使用期限內,就基地有租賃關係存在,是653-17地號土地所有人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五)拍賣建物所坐落之土地未一併估價拍賣,拍賣之442、442-2建號建物坐落或占用653-17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六)拍賣之442-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2,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1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21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