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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公館鄉法拍屋|苗栗縣公館鄉館東村4鄰華東街10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地股 115司執助字第000689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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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4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10-07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苗栗縣公館鄉館陽段639地號 113.3 ㎡34.27 坪 3分之1 1,760,000 元
備考地上建物建號:館陽段251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251 苗栗縣公館鄉館東村4鄰華東街10號基地:苗栗縣公館鄉館陽段639地號 住家用、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144.52 ㎡43.72 坪一層 56.58、二層 72.26、騎樓 15.68附屬:陽台6.46平方公尺 3分之1 440,000 元
2 620 苗栗縣公館鄉館東村4鄰華東街10號基地:苗栗縣公館鄉館陽段639地號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 128.94 ㎡39 坪一層 37.44、二層 16.85、三層 74.65 3分之1 200,000 元
備考增建物620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保證金
48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5年7月3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公館鄉館陽段639地號土地為同段251建號建物坐落基地,查封建物1樓、2樓後方及3樓整層為增建。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建物目前為其及其家人自住,無出租情事,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

二、115年7月17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執行時,屋內僅有債務人一家居住,顯見查封房地之共有人間應存有分管契約,並約定將系爭房地之管理使用權限分配予債務人,惟其間有無書面協議,債權人無從得知。

三、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標的現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用。

四、本件拍賣標的有無分管約定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不動產 開標時間115年11月3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6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