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中山區法拍屋|華興街51巷1之1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勤股 115司執字第000529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9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713,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2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9-0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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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德段 小段 677號
面積: 104.06 坪(34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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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德段 小段 677-1號
面積: 11.49 坪(3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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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德段 小段 677-2號
面積: 1.21 坪(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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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華興街51巷1之1號
面積: 18.66 坪(61.6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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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華興街51巷1之1號增建部分
面積: 0.65 坪(2.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不動產現場查封時,經本院會同債權人、地政人員、估價師、員警到場,地政人員現 場指界陳稱:677-1地號位於基隆市路燈編號52280前方之土地,其上為空地、樓梯;677-2地號亦 為前開路燈前之土地,其上為空地。建物有相對人張朝雄在場稱,其偶爾會回去住,內有神明 廳及祖先牌位,陽台有增建,牆壁有部分壁癌,請投標人注意。 二、1832建物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三、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 形」,在場人稱無上開情事。 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四、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因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案件,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 公同共有人外,公同共有人亦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1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3,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共設定新臺幣60萬元,拍定後全部塗銷。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