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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己股 115司執字第00410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248,28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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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7號
面積: 10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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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69號
面積: 129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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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70號
面積: 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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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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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72號
面積: 5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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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0號
面積: 69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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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1號
面積: 1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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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2號
面積: 1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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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6號
面積: 26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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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7號
面積: 100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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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8號
面積: 59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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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55號
面積: 2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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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社西段 小段 156號
面積: 17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7地號土地上有網室;10地號土地部分為網室,部分有建 物;11及12地號土地為水溝,惟需經鑑界始可確定;16、17、18地號土地上有 網室、作物;156地號土地已鋪柏油(惟估價報告記載為道路使用);155地號 土地為水溝(惟估價報告為空地、建物坐落);169地號土地有數棟建物;17 0、171地號土地疑似水溝及道路用地;172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已鋪柏油。又拍 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 其上之建物、網室等,均不在拍賣範圍,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 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8,28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0,000元。 四、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 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七、7、11、12、16、17、18、156、170、172地號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就 土地利用及限制相關事項,請自行查明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