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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苑裡鎮法拍屋|苗栗縣苑裡鎮天下路190-1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良股 115司執字第00430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3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1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苑東段 小段 16號

    面積: 5.99 坪(19.8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 土地

    苑東段 小段 17號

    面積: 3.39 坪(11.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 土地

    苑東段 小段 18號

    面積: 12.61 坪(41.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 建物

    苗栗縣苑裡鎮天下路190-1號

    面積: 23.13 坪(76.4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4月27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在場稱建物係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地政人員稱 本件16、17、18地號土地為47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另18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坐落。47建號建 物無增建。 二、除本件拍賣之47建號建物外,上開土地上之其他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 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三、依鑑價報告所載,標的未直接臨路,出入須經由鄰地之私設道路。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7,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五、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 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 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八、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 民 事 執 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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