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誠股 115司執字第00434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30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093,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生毛樹段 小段 497號

    面積: 261 坪

  • 土地

    生毛樹段 小段 544號

    面積: 42 坪

  • 土地

    生毛樹段 小段 544-2號

    面積: 46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如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方可點交。 二、544、544-2地號依115年1月15日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 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請務必審慎投 標。 三、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廢棄茶園、檳榔樹,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 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 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 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9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19,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係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 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時,應自行負責。 五、土地上如有作物,未併附拍賣,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作物之收取權人。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七、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陳稱:圖面面積較登記面積短少,已超出法定公差 範圍,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主,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八、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十、依強制執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 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 際現況,請審慎投標。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