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竹縣湖口鄉法拍屋|新湖路70巷7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禹股 115司執字第00513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8,3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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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信勢段 小段 306號
面積: 25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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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信勢段 小段 306-1號
面積: 2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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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湖路70巷7號
面積: 66.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4月1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同居人稱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自 住,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地政人員表示本件306地號之土地為社區車道,實際位置以實 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本件建物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 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6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306地號之土地目前供作道路使用,為社區建物出入通行所必須,拍定後該土地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亦不點交。 六、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土地均屬湖口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92.11.25,住宅區。 惟有關土地使用管制、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請自行查明。 七、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不明(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 自然死亡情事),投標(應買、承受)前請自行查明慎重考慮投標應買,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 以影響交易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陳報到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拍賣標的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 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九、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5)。 02 函 稿 代 碼:5.14.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一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禹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