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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姓鄉法拍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仁股 115司執字第00534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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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6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10-14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溪段56-46地號 368 ㎡111.32 坪 6分之1 20,000 元
備考林○○
2 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溪段56-58地號 283 ㎡85.61 坪 6分之1 148,000 元
備考林○○
保證金
34,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土地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二)拍賣之土地均無設定他項權利。

(三)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拍賣之56-46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56-58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四)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稱:拍賣之56-46地號土地其上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種植檳榔,部分空地,部分種植果樹。拍賣之56-58地號土地其上有一三合院坐落(門牌為北港村國姓路12號),部分為空地。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分管之情形。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本件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本件所拍賣之56-46地號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七)拍賣之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4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14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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