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快股 115司執字第005764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76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60分之7
公告日期
2026-09-30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八里區楓林段190地號 | 714.07 ㎡216.01 坪 | 60分之7 | 1,120,000 元 |
| 備考農業區 | ||||
| 2 | 新北市八里區楓林段195地號 | 366.74 ㎡110.94 坪 | 6分之2 | 1,640,000 元 |
| 備考農業區 | ||||
- 保證金
- 56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5年3月23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90地號土地部分鋪設柏油供通行、停放車輛,有一鐵皮磚造平房(似做車庫使用),部分土地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為雜木林,無建物坐落;195地號土地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為雜木林,無建物坐落。上開建物、設施及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6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