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八里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快股 115司執字第005764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76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60分之7

公告日期

2026-09-30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八里區楓林段190地號 714.07 ㎡216.01 坪 60分之7 1,120,000 元
備考農業區
2 新北市八里區楓林段195地號 366.74 ㎡110.94 坪 6分之2 1,640,000 元
備考農業區
保證金
56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5年3月23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90地號土地部分鋪設柏油供通行、停放車輛,有一鐵皮磚造平房(似做車庫使用),部分土地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為雜木林,無建物坐落;195地號土地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為雜木林,無建物坐落。上開建物、設施及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6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0月15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10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