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阿里山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弘股 115司執字第006939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37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579號
面積: 242 坪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09號
面積: 782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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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09-2號
面積: 129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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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10-1號
面積: 297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11-1號
面積: 21 坪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14號
面積: 13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579、609、609-2、610-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 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579、609、609-2、610-1地號現為雜木林,些許作物,共有人使用。 三、579地號實際面積與登記面積有不一致之情形 ,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7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6,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579、610-1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 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七、本件拍賣之579、609、609-2、610-1地號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 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 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八、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611-1、614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 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611-1、614地號現為雜木林,些許作物,共有人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元。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611-1、614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 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七、本件拍賣之土地611-1、614地號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 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 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八、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