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阿里山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弘股 115司執字第006939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37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579號

    面積: 242 坪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09號

    面積: 7822 坪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09-2號

    面積: 1298 坪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10-1號

    面積: 297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11-1號

    面積: 21 坪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614號

    面積: 13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579、609、609-2、610-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 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579、609、609-2、610-1地號現為雜木林,些許作物,共有人使用。 三、579地號實際面積與登記面積有不一致之情形 ,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7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6,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579、610-1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 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七、本件拍賣之579、609、609-2、610-1地號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 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 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八、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611-1、614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 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611-1、614地號現為雜木林,些許作物,共有人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元。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611-1、614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 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七、本件拍賣之土地611-1、614地號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 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 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八、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