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泰安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5司執字第008101號
標別:甲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段17地號 | 10,950 ㎡3,312.38 坪 | 3分之1 | 573,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2 | 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段128地號 | 2,140 ㎡647.35 坪 | 3分之1 | 111,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3 | 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段130地號 | 2,910 ㎡880.28 坪 | 3分之1 | 15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167,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115年5月15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7地號土地上為道路、雜木、雜竹;查封之128、130地號土地無路可達,上有竹木及雜竹林。
二、本件拍賣之17、128、130地號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130地號土地,其登記謄本有登載「已提供興建農舍、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等事項,請投標人自行注意相關使用、管制規定。
四、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3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7,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投標時應將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 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拍定。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標別:乙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泰安鄉梅園段1376地號 | 23,060 ㎡6,975.65 坪 | 6分之1 | 503,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101,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115年5月15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376地號土地上為水泥路、竹林、雜木。
二、本件拍賣之1376地號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1,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投標時應將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 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拍定。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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