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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康股 115司執字第00862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段25地號 | 217.76 ㎡65.87 坪 | 4分之1 | 430,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2 | 新北市八里區大堀湖段841地號 | 470.21 ㎡142.24 坪 | 4分之1 | 890,000 元 |
| 備考第二種保護區 | ||||
- 保證金
- 27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5年4月10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5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2段155巷2弄6號之1建物後方,部分空地,部分有鐵皮屋占用;841地號位於同區渡船頭9之1號西南方50公尺處,無路可達,雜草林木叢生,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7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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