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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法拍屋|恒吉巷35號二樓之6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明股 115司執字第00927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08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50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86657分之2273
公告日期
2026-09-0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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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忠信段 小段 16-1號
面積: 262.14 坪(866.5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6657分之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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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恒吉巷35號二樓之6
面積: 11.64 坪(38.4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6657分之2273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 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二)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6-1地號土地上543建號建物無增建;債權人代理人稱543建 號建物現由債務人使用中,無出租、出借,建物內家電均已拆除移走,僅餘部分雜物,內部空 間環境保持正常。本件拍定後,543建號建物點交;16-1地號土地、538建號建物係拍賣所有權 應有部分,為公寓用地、公共設施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五)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 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 請求增減價金。 (六)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 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00元。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