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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鎮區法拍屋|高雄市前鎮區鎮榮街64號三樓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天股 115司執字第01035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0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1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民富段 小段 636號

    面積: 33.88 坪(11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1

  • 土地

    鎮東段 小段 1815號

    面積: 23.29 坪(7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1

  • 土地

    鎮東段 小段 1816號

    面積: 9.07 坪(3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1

  • 土地

    鎮東段 小段 1836號

    面積: 129.17 坪(42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1

  • 建物

    高雄市前鎮區鎮榮街64號三樓

    面積: 17.58 坪(58.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 拍賣之土地為竹光路183巷12-18號前之巷道,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 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 點交。 三、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定後仍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如有爭執須經本處形式調查並命 一造起訴解決。另於優先承買相關問題確定前,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法先行退 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七、據鑑價報告所附之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 載本件地號屬變更新竹市都市計畫(新竹(西北地區)細部計畫)(計畫圖重 製檢討暨第二次通盤檢討)(109/10/30),第一種住宅區。惟有關土地使用管 制或日後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九、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5)。 02 函 稿 代 碼:5.14.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一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文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