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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弘股 115司執字第011106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26,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崎頂段 小段 303-1號
面積: 12 坪
-
土地
崎頂段 小段 303-2號
面積: 12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26,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崎頂段 小段 303-3號
面積: 12 坪
-
土地
崎頂段 小段 303-4號
面積: 12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26,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崎頂段 小段 303-6號
面積: 12 坪
-
土地
崎頂段 小段 303-8號
面積: 1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303-1、303-2地號相連,未臨道路,地勢較低,現況為雜草空地,債務人使 用,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6,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303-3、303-4地號相連,未臨道路,地勢較低,現況為雜草空地,債務人使 用,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6,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3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303-6、303-8地號未臨道路,地勢較低,現況為雜草空地,債務人使用,拍定 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6,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