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東石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吉股 115司執字第015150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7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9-0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下揖子寮新段 小段 887號

    面積: 588.39 坪(1945.0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33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9-0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下揖子寮新段 小段 965號

    面積: 2094.92 坪(6925.3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59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9-0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下揖子寮新段 小段 1017號

    面積: 942.03 坪(3114.1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887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 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二、拍賣之887地號土地部份係供作道路使用。 三、本件887地號土地上另有水池,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 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4,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965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 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3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7,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965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 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 標別: 3

標別:3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017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 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1017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 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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