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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區法拍屋|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360之7號9樓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恒股 115司執字第01648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72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和平段 五小段 102號

    面積: 1855 坪

  • 建物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360之7號9樓

    面積: 28.23 坪

  • 建物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面積: 6457.1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民國115年4月20日查封時,經檢視屋況正常,有水電,無壁癌,無漏水情形,管理費每月新臺 幣(下同)1,831元,有一平面車位,編號為252號,清潔費每月250元,另有承租一機械式車位, 租金每月1,450元,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44,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六、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尚有一位平面停車位使用權,編號252號,惟是否確有停車 位使用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七、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八、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3次拍賣)。 01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2 股 別:恒股 03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