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茄萣區崎漏段段545-12地號 | 83 ㎡25.11 坪 | 全部 | 3,200,000 元 |
| 備考黃○○即豪陞企業行、趙○○各2分之1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679 | 高雄市茄萣區建興街35號基地:高雄市茄萣區崎漏段段545-12地號 | 143.5 ㎡43.41 坪一層 47.28、二層 48.11、三層 48.11附屬:陽台8.34,電梯樓梯間8.88 | 全部 | 2,000,000 元 | |
| 備考黃○○即豪陞企業行、趙○○各2分之1 | ||||||
| 2 | 2701 | 同上建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基地:高雄市茄萣區崎漏段段545-12地號 | 72.67 ㎡21.98 坪一層 32、四層 40.67 | 全部 | 480,000 元 | |
| 備考黃○○即豪陞企業行、趙○○各2分之1;未保存登記建物 | ||||||
- 保證金
- 1,136,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本件於民國115年4月20日履勘時,第三人黃○○即債務人黃○○之姐在場稱:現房屋為其向債務人黃○○承租,租賃期間自民國113年9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9月1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6,000元。據地政人員稱房屋1樓前方雨遮、後方廚房及4樓全部為增建,增建與原建物內部以牆壁區隔,但以門相通,無獨立出入口。經檢視,1樓樓梯間天花板油漆有剝落痕跡;2樓牆壁、天花板及樓梯間皆有剝落痕跡,第三人表示曾以批土補強,如無法補強,則以壁紙貼上裝飾;2樓房間地板不平整,且浴室前地板龜裂;2-3樓樓梯間、3樓前方房間有壁癌,牆壁有較深地震裂痕;3樓後方房間天花板有裂痕,窗戶附近、天花板有壁癌;3、4樓樓梯間有壁癌及裂痕;4樓為鐵皮加蓋增建。房屋經第三人稱有海砂屋情形,另有經地震受創(第三人稱如有輕微以上地震,天花板會有剝落)、嚴重漏水(第三人稱下雨或有時浴室用水,就會滴水)等情事。本件查封履勘時,房屋由第三人占有使用,惟該租賃關係影響抵押權,業經本院於民國115年10月13日執行命令除去,如拍賣程序終結前,倘第三人未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則按現況點交,否則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斟酌注意。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3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六、本件2701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七、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是否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如有爭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0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