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北斗鎮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乾股 115司執字第01857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2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興農段 小段 71號

    面積: 4 坪

  • 土地

    興農段 小段 70號

    面積: 18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建物 (北德宮)坐落,部分雜草地,前開建物不知何人管理使用。因債務人未實際 占用,且部分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8,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編號2土地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 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 編號1、2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 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 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乾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