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那瑪夏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正股 115司執字第02246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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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79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08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高雄市那瑪夏區南沙魯段118地號 28,180 ㎡8,524.45 坪 全部 1,792,000 元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保證金
359,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5月1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物其上有一鐵皮工寮、部分果樹、水塔、雜樹林;債權人代理人稱現由債務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9,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七、本件僅就土地拍賣,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又本件土地上之農作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九、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十、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如有爭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十一、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二、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3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6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