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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小港區法拍屋|高雄市小港區復華路3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惠股 115司執字第022711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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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1,84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19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高雄市小港區廈莊段471地號 120 ㎡36.3 坪 全部 11,440,000 元
備考林○○25分之1。呂○○25分之4。蘇○○、蘇○、蘇○○各5分之1。蘇○○、蘇○、蘇○○、蘇○○公同共有5分之1。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141 高雄市小港區復華路37號基地:高雄市小港區廈莊段471地號 2層樓加強磚造 102.47 ㎡31 坪1樓層 40.42、2樓層 50.44、騎樓 11.61 全部 320,000 元
備考林○○25分之1。呂○○25分之4。蘇○○、蘇○、蘇○○各5分之1。蘇○○、蘇○、蘇○○、蘇○○公同共有5分之1。
2 3155 高雄市小港區復華路37號基地:高雄市小港區廈莊段471地號 96.98 ㎡29.34 坪1樓層 14.72、2樓層 11.74、3樓層 51.6、第1層夾層 18.92附屬:陽台4.86,雨遮11.76 全部 80,000 元
備考林○○25分之1。呂○○25分之4。蘇○○、蘇○、蘇○○各5分之1。蘇○○、蘇○、蘇○○、蘇○○公同共有5分之1。
保證金
2,368,000 元
點交情形
點交
使用情形

債務人蘇○自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68,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建物於民國115年6月4日查封時,據債務人蘇○在場稱自住並表示二樓有嚴重滲水;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編號2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336-1地號土地(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本件執行案由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依據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本件債權人與債務人在拍定後有優先購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3日下午3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6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