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大園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松股 115司執字第02336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桃園市大園區溪洲段240地號 | 2,382.02 ㎡720.56 坪 | 6分之1 | 2,400,000 元 |
- 保證金
- 48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於115年4月22日現場查封時,240地號土地為水稻田。
二、本案為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0元。
四、本件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五、耕地承租人,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權(耕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460條之1)。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各利害關係人對該第三人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 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