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溪湖鎮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癸股 115司執字第02779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4,4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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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發段 小段 112號
面積: 23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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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發段 小段 114號
面積: 17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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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發段 小段 115號
面積: 17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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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大發段 小段 116號
面積: 17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標的土地現場雜草、雜樹叢生,四筆土地相鄰,似無人使用,依鑑價報告 所載大發段112地號、11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用地,114、115地號使用 分區農業區用地;僅112地號土地隔國有土地面臨4米寬現有巷道(未臨計畫道 路),其餘土地未臨道路。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80,000元。 四、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 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五、本件拍定後不點交。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 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癸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