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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小港區法拍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福股 115司執字第02956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小港區鳳林段802地號 | 7 ㎡2.12 坪 | 60分之1 | 10,000 元 |
| 2 | 高雄市小港區鳳林段810地號 | 65 ㎡19.66 坪 | 60分之1 | 50,000 元 |
| 3 | 高雄市小港區鳳林段1057-1地號 | 164 ㎡49.61 坪 | 60分之1 | 200,000 元 |
- 保證金
- 52,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於民國115年6月11日現場指界時,802地號為鳳林路166巷7之16號前空地,上有雜樹。810地號為鳳北路261號前空地,至269號前有一部份遮雨棚做為停車場使用。1057-1地號為鳳林路166巷12之3、4、5號前空地。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一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