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仁武區澄德段95地號 | 1,928.75 ㎡583.45 坪 | 10000分之77 | 3,57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623 | 高雄市仁武區京吉五路371號五樓之1基地:高雄市仁武區澄德段95地號 | 1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五層 | 48.53 ㎡14.68 坪附屬:陽台24.01 | 全部 | 3,120,000 元 |
| 2 | 751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仁武區澄德段95地號 | 7,135.08 ㎡2,158.36 坪 | 10000分之91 | 2,810,000 元 | |
| 備考含停車位編號53,權利範圍10000分之37 | ||||||
- 保證金
- 1,9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均按現狀點交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0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6月16日查封時,目視無漏水,有電,無傢俱。據債務人在場稱,有車位,但不清楚是哪一格,平常都是親戚住,現無人居住使用,目前為空屋,管理費每月約新台幣3,000元左右。據大樓管理員在場稱,汽車車位53號,機車車位63號,無積欠管理費。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1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