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南市下營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吉股 115司執字第03343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6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仁里段 小段 994號
面積: 10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土 地現為巷道,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五、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 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8月25日下午3時30分第3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 四號標匭內 吉股。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吉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