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段115地號 | 3,311.92 ㎡1,001.86 坪 | 10000分之44 | 75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13 |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街106號五樓基地:高雄市大寮區後庄段115地號 | 住家用、1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54.68 ㎡16.54 坪附屬:陽台12.05 | 全部 | 3,200,000 元 |
| 2 | 208 | 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大寮區後庄段115地號 | 4,640.54 ㎡1,403.76 坪 | 10000分之44 | 900,000 元 |
- 保證金
- 97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6月3日現場履勘,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標的建物現由其自行使用居住,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且無車位,另每個月管理費為1200元。另經詢問管理員,管理員稱115年4月、5月即有欠繳管理費之情形;本件勘估標的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二、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70,000元(如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日後欲領回保證金時,除有符合司法院訂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撥匯案款參考要點」第4點第1項但書、第2項規定情形外,本國人僅以共同受款人之「聯名帳戶」為限,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注意)。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標的有無管委會暨大樓規約實際內容為何、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暨實際金額為何,均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0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