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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法拍屋|新北市新莊區福海街24巷5號五樓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洪股 115司執字第049605號

停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1,7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0000分之156

公告日期

2026-10-05

此標別已停止拍賣

法院已就本標別公告停拍。 查看停拍公告 (PDF)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新莊區忠孝段729地號 2,185.59 ㎡661.14 坪 30000分之156 7,360,000 元

建物1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3416 新北市新莊區福海街24巷5號五樓基地:新北市新莊區忠孝段729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13層樓 61.2 ㎡18.51 坪附屬:陽台:8.23 全部 4,360,000 元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3450、3452建號
保證金
2,35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第三人在場稱其向共有人之一承租該屋,已承租10年,租期至117年,每月租金1萬5千元,並稱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第三人占有於查封前,拍定後不點交。

二、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標。

三、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意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並由本院依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所提出之證據形式認定後決定是否准予優先承買。並由本院依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所提出之證據形式認定後決定是否准予優先承買,對認定不服者應自行向民事法院提起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與否之訴,因上開調查及訴訟進行時間需耗費相當時日,於訴訟確定前均不退還所繳保證金及價金,若確認優先承買權人得優先承買,則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價金,請投標人自行評估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50,000元。

四、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五、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3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5日上午10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1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