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左營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恒股 115司執字第04961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左營區新庄段十二小段1132地號 | 1,598 ㎡483.4 坪 | 十萬分之6399 | 27,850,000 元 |
- 保證金
- 5,57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7月24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現坐落一棟住、商辦大樓(門牌號碼為明誠二路419號),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8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57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估價及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1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