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南市官田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西股 115司執字第05653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官田區隆興段198-2地號 | 130.75 ㎡39.55 坪 | 全部 | 4,500,000 元 |
| 備考「第二種住宅區」 | ||||
- 保證金
- 9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198-2地號土地現種有芒果樹等作物,據債權人查報上開作物係由第三人種植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作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00,000元。
四、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五、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7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西股。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