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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桃源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睦股 115司執字第05698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桃源區樟山段0344-0001地號 | 17,975 ㎡5,437.44 坪 | 全部 | 2,000,000 元 |
- 保證金
- 4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8月26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現為部分雜草空地、部分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森林區林業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