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法拍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六股 115司執字第078187號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庄北段 小段 40號
面積: 23.49 坪(77.6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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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庄北段 小段 41號
面積: 17.77 坪(58.7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50,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庄北段 小段 42號
面積: 68.24 坪(225.5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詳備註欄。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 優先受償之土 |
| 備註 |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 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 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㈠標別一 土地1(40地號):25萬元。 土地2(41地號):18萬元。 合計:43萬元。 保證金:13萬元。 ㈡標別二 土地(42地號):65萬元。 保證金:20萬元。 二、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 三、拍賣土地現均供公眾通行之道路,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 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標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