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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法拍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十股 115司執字第13071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和平區達觀段267地號 | 500 ㎡151.25 坪 | 4分之1 | 35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11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標價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及鑑價報告所載,土地部分空地、部分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為共有人占用中。又本件土地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地上權人並未實際利用該土地,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以原住民為限,非原住民不得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份,並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投標無效。
七、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