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加班費計算: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怎麼算
依勞基法第24條,平日延長工時前2小時按時薪1⅓倍計,後2小時按1⅔倍計。休息日加班按時薪2⅓或2⅔倍計,且至少以4小時計薪。例假日出勤工資加倍。
勞基法加班費率對照表(第24條、第39條)
| 加班類型 | 計算方式 | 法源 |
|---|---|---|
| 平日延長(前2小時) | 時薪 × 1⅓ | 第24條第1項第1款 |
| 平日延長(再2小時) | 時薪 × 1⅔ | 第24條第1項第2款 |
| 休息日(前2小時) | 時薪 × 2⅓ | 第24條第2項 |
| 休息日(2小時後) | 時薪 × 2⅔ | 第24條第2項 |
| 例假日工作 | 日薪 × 2(加倍) | 第39條 |
| 國定假日工作 | 日薪 × 2(加倍) | 第39條 |
常見問題
勞基法加班費怎麼計算?
依勞基法第24條: 【平日延長工時】 ・前2小時:時薪 × 1又1/3 ・再延長2小時:時薪 × 1又2/3 【休息日工作】 ・前2小時:時薪 × 2又1/3 ・2小時後:時薪 × 2又2/3 ・注意: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以8小時計 【例假日工作】 ・工資加倍(×2)
加班費和補休可以自己選嗎?
依勞基法第32條之1,加班後可依勞工意願選擇領加班費或補休,但須雇主同意。補休期限由雙方協商,期限屆至未補休者應改給加班費。
每月加班上限幾小時?
依勞基法第32條,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至每月54小時、每3個月138小時。
休息日跟例假日有什麼不同?
依第36條,每7天中「例假」1天(通常為週日)、「休息日」1天(通常為週六)。例假為強制休假,出勤應加倍給薪且法規有限制;休息日出勤則按第24條第2項加給工資。
加班費的時薪怎麼計算?
依實務作法,時薪 = 月薪 ÷ 30 ÷ 8。例如月薪3萬元,時薪 = 30,000 ÷ 30 ÷ 8 = 125元。
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 第 24 條(工資)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
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勞動基準法 第 32 條(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 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 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依前項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 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 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 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 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 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勞動基準法 第 36 條(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
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
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
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
間總數。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
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
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
前項所定例假之調整,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
關備查。
勞動基準法 第 39 條(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 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 作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