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聖 (6712)

長聖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資料

公司識別

  • 代碼: 6712
  • 簡稱: 長聖
  • 英文簡稱: Ever Supreme
  • 公司全稱: 長聖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60274720
  • 市場別: 上櫃
  • 產業類別: 生技醫療業
  • 成立日期: 2016/12/06
  • 上市/上櫃日期: 2021/01/08

經營層與聯絡方式

  • 董事長: 劉銖淇
  • 總經理: 黃文良
  • 發言人: 許錦婷(專案管理部經理)
  • 代理發言人: 李柏嶔
  • 電話: 04-23252888
  • 地址: 4F., No.30, Keya Rd., Daya Dist.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股務與財務

  • 實收資本額: 10.18 億元
  • 已發行股數: 101,763,861
  • 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 元
  • 股務代理: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股務電話: 02-25048125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簽證會計師: 柯雅婷、黃子評

公司網站:www.ever-supreme.com.tw

年報查詢 | 年度報告資料

年報 PDF 下載

營收分布-產品組合 - 114年度

項目 金額 (千元) 佔比 (%)
細胞製備 347,795 34.18%
儲存業務 424,204 41.69%
保健產品 244,242 24.01%
基因檢測 1,264 0.12%
技術授權 %

致股東報告 - 114年度

回顧一一四年度,本公司經營團隊的努力之下,依循計畫逐步達成各項研究發展計畫。茲就一一四年度營運成果及一一四年度營業計畫簡要報告如下:一、一一四年度營業結果(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本公司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已與數家醫院合作並向衛福部送出特管辦法之計畫申請,並新增樹突細胞結合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DC-CIK)、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及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治療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BMSC)獲核准施行。本公司於 114 年度之個體營業收入為773,253 仟元,合併營業收入為1,017,505 仟元, 114 年度合併營業利益為 438,997 仟元,合併稅後淨利為429,432仟元;截至114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總額為2,004,355仟元,合併負債總額為477,802仟元,財務結構屬正常良好。(二)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114年度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項目 114年度流動比率 178.13%負債佔資產比率 23.84%股東權益報酬率 28.13%純益率 42.20%每股盈餘 4.88元(四)研究發展狀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之開發成果概述如下:(1)樹突細胞疫苗治療惡性腦瘤:臨床二期臨床試驗執行中。(2)臍帶間質幹細胞治療心肌梗塞:臨床 Phase IIa臨床試驗執行中。(3)臍帶間質幹細胞治療腦中風:臨床一期試驗執行中。(4)臍帶間質幹細胞治療多發性硬化症:臨床 Phase I/IIa 臨床試驗執行中。(5)抗原嵌合受體 T 細胞(CAR001)治療晚期復發/難治性實體腫瘤:Phase I / Ia臨床試驗已獲美國 FDA核准執行,目前執行中。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一)經營方針再生醫療雙法已於民國 115 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本公司因應法規上路,整合內部相關專業資源,無償提供醫療院所高品質且完整之專業服務與輔導,協助其相關規定完成申請及審查程序。於醫療院所通過特管辦法後,本公司持續提供後續輔導,包括協助建置標準作業程序(SOP)、辦理人員教育訓練與實務操作演練,並於首次收案執行時派員現場觀察與專業指導,確保各項流程符合法規要求及品質管理標準。本公司期望透過與國內通過特管辦法之醫療院所密切合作,逐步累積臨床治療經驗,精進技術與服務品質,建立良好療效口碑。同時,配合醫療院所推動國際醫療服務,吸引國際患者來台就醫,促進醫療服務產業之國際化發展。(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本公司研發產品目前仍處臨床試驗階段。依據衛生福利部特管辦法及再生醫療雙法相關規定,本公司得與國內醫療院所合作,提供執行特管辦法所需之細胞製劑及委託製造服務,使自體免疫細胞及自體幹細胞治療技術於符合法規前提下先行應用於臨床市場。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協助19 家醫療機構通過核准,衛福部核准案件累計達45件,相關細胞製備服務已成為新藥上市前之主要營業收入來源。因銷售項目屬先行核准之細胞製備服務,各產品單價較高且差異顯著,不宜以銷售數量作為衡量基礎。本公司預期未來一年業務可維持穩定成長,惟實際營運仍視市場及法規因素而定。未來亦將持續拓展委託製造服務並推進海外授權合作,創造簽約金、里程碑金及權利金等多元收入來源。(三)研究發展計畫除現有之技術研究發展及臨床試驗申請外,本公司亦將積極尋求其他有發展性技術,除以技轉之方式取得外,亦會考量與其他生技公司技術合作,或透過股權投資之方式進行。(四)重要之產銷政策本公司細胞產品使用者鎖定急重症患者,故通路策略是專注於區域醫院與醫學中心的開發,另因本公司產品內容專業度較高,具一定產品知識門檻,故自聘有專業市場開發人員與業務推動人員。為管制績效順利達成,本公司明確規範業務部須定期收集市場資訊、分析市場情報與競爭對手策略,據以訂定年度、季度與各月份業績目標;每年底業務部須提出業務推動計畫,針對不同產品、不同區域與不同醫院分配,做成業績目標;各階段目標均須定期審視檢討做成差異分析,若有實績低於目標情事發生,應另行提出分析與改善對策。三、未來發展策略本公司從事免疫細胞治療與幹細胞之新藥研發,細胞療法產品之適應症以重症為主(惡性腦瘤、急性心肌梗塞、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等),該等疾病現雖有化學藥物(小分子藥物)或生物製劑(大分子蛋白藥)可供治療選擇,惟尚未能完全治癒病患,具備市場潛力與產品開發價值。本公司未來發展主要以免疫細胞及幹細胞為兩大技術平台之相關產品,該細胞新藥研發與細胞治療產品與目前全球對於創新疾病治療方式發展之市場趨勢符合,並致力成為亞太地區之高水準細胞製藥公司,與世界頂尖同業結合,共同攜手邁向精準個人化醫療之新世代。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目前細胞治療在國內外皆為積極開發之重點,為降低市場競爭之風險且提升未來銷售及授權,目前透過特管辦法業務除能為本公司帶來穩定之現金流量外,尚有助加速本公司新藥發展,即本公司兩項業務(新藥開發及特管辦法細胞製劑製備)具相輔相成之效,有助本公司業務長久發展。同時本公司亦積極規劃,希望未來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通過後盡速完成新藥開發流程,儘早取得上市許可,並搭配國內通過之特管條例積極建立臨床使用經驗,以新藥開發進度及特管臨床使用經驗積極參與國際相關研討會爭取公司曝光機會,並與國際大藥廠積極洽談爭取授權。展望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實踐『生命希望、許願健康』之精神,以改善病人之福祉為目標,最後本公司經營團隊向各位股東堅定的支持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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