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勤股 112司執字第026065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4/12/17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4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港灣段 一小段 62-22號

    面積: 9 坪

  • 土地

    港灣段 一小段 62-83號

  • 建物

    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14巷15弄3號

    面積: 18.22 坪

  • 建物

    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14巷15弄3號增建部分

    面積: 1.5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民國112年9月25日經會同債權代理人、地政人員、轄區員警及鎖匠至現場查封,敲 門按電鈴無人應門。系爭建物有水電,現場有人居住,二樓由室內梯進出,現場有生活用品,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法院人員尚未至現場時有人出入系爭建物,並稱為債務人朋友,現場一、二 樓均有增建。另於114年6月9日至現場履勘時,敲門無人應門,請鎖匠開門入內後,債務人在場 稱系爭房屋現由其自住,二樓木板天花板有坍塌現象,牆壁剝落及滲水情形,一樓牆壁亦有滲 水痕跡。 二、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 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三、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 形」,債務人稱系爭房屋有嚴重漏水,無火災受損,未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基隆市政府 消防局函覆無發生火災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無列管高氯離子建築物或地震受損建築物資 料;核能安全委員會函覆系爭建物經該會偵測非未屬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二 分局函覆經查訪該址鄰長,稱未曾聽聞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 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於拍定前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 張。 四、560建號係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2,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