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瑞芳區法拍屋|岳王路74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勤股 112司執字第00887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0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69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5分之6
公告日期
2026-08-0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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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逢甲段 小段 82號
面積: 31.48 坪(104.0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5分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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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岳王路74號
面積: 57.9 坪(191.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5分之6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𧵍人員、轄區員警、鎖匠到場,因敲門無人應 門,由鎖匠開鎖後進入,現場無水、無電,遺留大量廢棄物,牆壁天花板油漆落滲水。債權人 陳報室內無燈泡照明。因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 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三、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 形」,經本院函詢相關單位,新北市消防局函覆,未受理該址火災案件;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 覆,該建物未在該府列管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及地震受損建築物中;核能安全 委員會函覆,該建物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回 覆,該址未有非自然死亡情形之紀錄。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9,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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